烟大文经文法系与烟台仲裁委员会共建实习基地

发布时间:2019-09-09 文章来源:胶东在线 浏览次数:

烟大文经文法系与烟台仲裁委员会共建实习基地_副本
烟大文经文法系与烟台仲裁委员会共建实习基地

  胶东在线9月10日讯(通讯员 张洁) 7月11日,烟大文经文法系与烟台仲裁委员会共建教学实习基地。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于徐东,审理科科长兰肖、徐少杰,立案科科长林翠玲和综合科科长葛文等主要科室负责人,文法系主任汤唯、党总支书记曹钊庆、副主任林莎以及法学专业部分骨干老师出席揭牌仪式。

  在座谈会中,于徐东副主任介绍了仲裁办基本情况以及与其他高校开展实习教学合作情况,充分肯定了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意义,并表示将充分发挥“法律实践”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与司法实践资源的有机融合。三年来,烟台仲裁委与我院开展的示范真实庭审进课堂活动,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产生了积极效应,汤唯主任对此表示感谢。她结合文经学院办学理念、特色和成就,详细介绍了我院法学专业师资建设、教学改革和科研成果等取得的良好成效以及独立学院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特色。汤主任从示范真实庭审进课堂、教学研究、案例研讨、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学生专业实习、聘请仲裁员教授实务课程或举办讲座沙龙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全面合作的期望。双方就学院师生可参与仲裁法律服务实践环节、业务精良的仲裁员参与法学专业教学实习、举办仲裁实务讲座等方面的多元化合作达成共识。随后,于徐东副主任与汤唯主任共同为实习基地揭牌。

  近年来,烟大文经文法系法学专业努力扩大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对接范围,与多家法院、律师事务所、检察院合作共建实习基地。此次与烟台仲裁委员会共建基地,是在实习平台建设方面的一次创新突破,进一步拓展了学生走向社会、学校与行业对接的实践平台,有利于法学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为法学学子更好走向社会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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