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范李瑛教授来烟大文经作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9-06-16 文章来源:胶东在线 浏览次数:

烟台大学法学院范李瑛教授来烟大文经作学术讲座_副本
烟台大学法学院范李瑛教授来烟大文经作学术讲座

  胶东在线6月11日讯(通讯员 张洁) 为了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近日,烟大文经文法系于二教113教室举办了《夫妻财产制协议所致的物权变动》法学学术讲座,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范李瑛担任主讲,法学教研室教师和200余名学生到场聆听。讲座由教务部部长董新红主持。

  讲座由阐述“合同与契约”和“合同与协议”的异同展开,范李瑛教授结合事实案例和不同学者的观点,迅速将在场学生带入讲座的气氛中。她指出夫妻财产制契约不仅具有身份性质,也具有财产性质,并且基于民事法律行为而致物权变动。结合生动的案例,范教授将婚姻法上的夫妻财产制和民法中的物权法结合起来,对两者的适用问题作简要分析,又在此基础上分成三个模块,分别从性质、依据和选择三个角度切入。讲座全程,范教授语言生动,讲解细致,从多角度剖析问题的本质,在座师生深刻领悟了夫妻财产制所致物权变动的法律原因和法律后果。

  关于婚姻法的专项研究与每个公民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但相关讲座较为罕见,范教授把握婚姻财产关系的前沿动态,为法科学生学习民法和婚姻法提供了新思路,不仅奠定了法科学生专业学习的理论基础,拓展了学生认识社会的实证空间,还提高了法学专业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以及融会贯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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