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琛 中1802-1
《书·汤誓》:“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宣誓,亦称为起誓,是以最正式的形式,在誓言接受者面前表明自己,请接受誓言者监督自己,并将自己在起誓的事情上的监督和处置全权交给誓言接受者。因为古代人认知的不足,所以誓言的接受者往往是在他们心中无所不能的“天”。
宣誓在古代确实可以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古代夫妻成婚之时会拜天发誓永结百年之好,朋友在义结金兰时会设案焚香跪地起誓不离不弃,甚至在将军领兵出征前也在阵前立誓定要破敌而还。但在时代的发展潮流中,随着人类认知的不断增长,誓言的分量反而变的逐渐轻了,现在的宣誓更多的是一种仪式性的活动,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悲哀。
在古罗马帝国的法律里,宣誓被细分为任意宣誓、强制宣誓以及请求宣誓。对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也曾说:“‘誓言’在罗马人中有很大的力量,所以没有比‘立誓’更能使他们遵守法律了。他们为着遵守誓言常是不畏一切困难的。”但与之相对的是当代人对于誓言的轻视与亵渎,运动会前会有运动员与裁判员代表当众宣誓,却总共有各式各样的丑闻不断爆出;无数政客从政前总会对着自己的信仰起誓,却难在几十年的从政生涯中难保自身清廉。
不知有多少人曾怀揣着各种各样的想法对着自己的理想、信念或值得值得信仰的事务在这苍穹下宣誓,但却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背弃了誓言,可不知背弃誓言失去理想的人又是如何寻找人生的方向?
不少官员落马后被爆出写下悔过书称自己忘记了出身、迷失了自我。可在我看来,这些人真正背叛的不过是自己的誓言,当初在这片蓝天下以信仰之名发下的誓言。
从一个人的角度来看,生命中或许有许许多多的东西我们不可抛弃,不可背叛。就如同司马迁受宫刑却从未忘记自己的理想,就如同许许多多的革命先烈受敌人严刑拷打也没有忘记革命的理想一般,生命的意义为此而熠熠生辉,历经岁月洗礼终成回响于人心的誓言。
人生是一条漫长的路,我们总要遇到各色的人,看各色的风景,经历各种事情。但我们要记得内心的每一个誓言,因为每一个誓言,都曾是生命中的担当。